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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
来源:西美企业管理咨询 时间:2024-04-24 点击:218次

碳足迹标准背景

气候变化已被确定为未来几十年内各个国家、政府、商业界和居民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IPCC 2007 [1])。

PAS 2050规范是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和企业界的愿望:希望能有一种统一的方法用于评估各种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GHG排放。生命周期内的GHG排放是指各种商品和服务在以下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商品和服务的建立、改进、运输、储存、使用、供应、再利用或处置等过程。


【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图1)


碳足迹标准背景和效益

PAS 2050规范建立在现有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之上,而这些方法则是根据BS EN ISO 14040和BS EN ISO 14044标准并通过明确规定各种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GHG排放评价要求而制定的。这些评估要求进一步澄清了与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GHG排放评价有关的上述标准的实施方法,并制定了附属原则和技术手段,这些原则和技术手段阐明了GHG评价的基本要素,其中包括:

a) 整个商品和服务GHG排放评价中部分GHG排放评价数据的商业-到-商业(B to B)以及商业-到-客户(B to C)的使用;

b) 应当包括的温室气体的范围;

c) 全球增温潜势数据的标准;

d) 因土地利用变化、源于生物的以及化石碳源产生的各种排放的处理方法;

e) 产品中碳储存的影响的处理方法和抵消;

f) 特定工艺中产生的GHG排放的各项处置要求;

g) 可再生能源产生排放的数据要求和核算;

h) 符合性声明。

【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图2)


实施和原则原则

声明符合本规范的组织应确保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的完整性,并应表明在进行评估时已考虑下列原则:

a) 相关性:选择适合于评估产品所产生的GHG排放的GHG排放源、碳存储、数据和方法;

b) 完整性:包括所有指定的、对评估产品的GHG排放有实质性贡献的GHG排放和存储;

c) 一致性:能够对有关GHG信息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d) 准确性:尽可能地减少误差和不确定性;

e) 透明度:只要把依照本规范开展的生命周期GHG排放评价的结果通报给第三方,那么通报这些结果的组织应披露与GHG排放的有关信息,足以使第三方有信心作出相关的决定。

注:上述原则根据BS ISO14064-1:2006第3款。


支持数据

用于生命周期内GHG排放评价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和过程的边界、材料、排放因子和排放量以及本规范所要求的其它数据)应形成文件并记录,并以便于分析和核查的格式进行保存,保存时间应为五年或产品预期寿命两者中的最长时间。


实施

产品在生命周期的内GHG排放评价应以下述方式进行:

a) 从商业-到-消费者的评价,包括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所产生的排放;

b) 从商业-到-商业的评价,包括直到输入到达一个新的组织之前所释放的GHG排放(包括所有上游排放)。

注1:上述两种方法分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法(见BS EN ISO 14044)和“从摇篮-到-大门”的方法(见BS EN ISO 14040)。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1. 应用活动水平数据乘以该活动的排放因子将初级活动水平数据和次级数据换算为GHG排放量。应以产品每功能单位GHG排放量的形式记录。

2. 应用具体GHG排放值乘以相应的GWP值将GHG数据换算为CO2当量的排放。根据第5.2节计算的排放释放的所有滞后影响应包括在这一步骤中。

3. 与产品有关的并根据第 5.4 节计算的碳存储的影响应以 CO2当量表示,并应从上述步骤 2 计算出的总量中扣除。

4. 各计算结果应相加以获得每个功能单位的按CO2当量表示的GHG排放量。当计算这一结果时,这一结果应是:

a) 从商业-到-消费者:产品完整的生命周期GHG排放量(包括使用阶段),以及单独的产品使

用阶段的GHG排放量;或

b) 从商业-到-商业:在输入到达某一新组织的一点(包括此点)所发生的GHG排放,包括所有上游排放。

5. 然后,GHG排放应按比例放大,以计算任何次要原材料或者次要活动,而在用估算的排放量除以预期生命周期GHG排放量比例的计算分析中并未包括这次要的材料和活动。


产品使用阶段和最终处置阶段排放影响的加权平均值的计算(规范性)

当某个产品的使用阶段或最终处置阶段产生的排放出现在产品形成第一年后但在100年评价期内时,这些排放的影响应反映100年评价期内存在于大气中的加权平均时间。

一般情况:延迟排放

在B.1.1以外的情况下,用于大气中GHG排放的加权系数应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图3)

式中

i = 发生排放的第i年;

x =第i年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例。


特殊情况:延迟的一次性排放

只要产品在生成的25年内,其使用阶段或最终处置阶段产生一次性排放,用于此时段GHG排放的加权系数则应反映延迟排放的年数(即产品形成到一次性排放之间的年数),公式为:

【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图4)

式中

t。= 产品形成到一次性排放之间的年数。


产品中碳存储影响的-加权平均值计算(规范性)

在100年评价期内,如果产品生命周期中出现碳存储或大气碳吸收,这类存储或吸收排放则应反映100年评价期内存储的加权平均时间。

一般情况:生物碳储存或大气碳吸收

在C.1.1以外的情况下,适用于100年评价期内CO2储存效益的加权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图5)

式中

i = 发生排放的第i年;

x =第i年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例。


特殊情况:产品形成后的生物碳存储

产品形成后,只要其全部碳存储效益存续2-25年(此后没有碳存储效益),适用于100年评价期内CO2存储效益的加权系数则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图6)

式中

t。= 某个产品形成后,其全部碳存储效益存在的年数。


可再生利用材料输入产生排放的计算(规范性)

相同产品系统中再生利用的物质 

只要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含相同产品系统的再生利用物质的材料输入,根据下列公式计算,此材料的排放应反映出该产品具体的再生利用量和/或再生利用率。

【热点解读】PAS 2050:2008碳足迹标准揭秘:生命周期内排放评价全面解析!(图7)

式中

R1 = 再生利用材料输入的比例,

R2 = 产品在生命末期再生利用材料的比例,

ER = 再生利用材料输入产生的单位材料排放,

EV = 原材料输入产生的单位材料排放,

ED = 废弃物处理产生的单位材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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